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新莞北路东侧地块一等五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新莞北路东侧地块一等五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地块具体情况
1.GN2021—G18号(新莞北路东侧地块一)
该地块位于新安镇管庄村,出让土地面积4854平方米(约7.28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120.9万元,单价249元/平方米(评估价16.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20.9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2.GN2021—G19号(新莞北路东侧地块二)
该地块位于新安镇管庄村,出让土地面积2484平方米(约3.73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61.86万元,单价249元/平方米(评估价16.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61.86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3.GN2021—G20号(新港大道北侧地块一)
该地块位于新安镇郝圩村,出让土地面积379平方米(约0.57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9.44万元,单价249元/平方米(评估价16.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9.44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4.GN2021—G21号(新港大道北侧地块二)
该地块位于新安镇郝圩村,出让土地面积2630平方米(约3.95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65.5万元,单价249元/平方米(评估价16.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65.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5.GN2021—G22号(新港大道北侧地块三)
该地块位于新安镇郝圩村,出让土地面积2423平方米(约3.63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60.34万元,单价249元/平方米(评估价16.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60.34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依法组织好土地挂牌出让的相关工作。
四、以上5宗地块的竞买人在通过竞买资格审核后,经县财政部门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同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同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年内须竣工。如超过开工、竣工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